6. 有些“福音”是可耻的!(罗1.16)

“我不以基督的福音为耻。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拯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腊人。”(罗1:16)
如果这世间有一种福音,其信从者:吸烟的不能戒烟、酗酒的不能戒酒、自私的不能舍己、仇恨的不能饶恕、嫉妒的不能宽容、悖逆的不能孝敬、杀人的不能怜悯、淫乱的不能忠贞、说谎的不能诚实、偷盗的不能守法、贪婪的不能知足……违背诫命不能遵守律法!
那么,这“福音”便是可耻的福音,因为它毫无能力。
所以我说,在基督教界,有些人所传的“福音”,不但是假福音,而且是“可耻的福音”。
因为他们的宣称:基督徒不需要遵守律法,也做不到遵守律法!
言外之意就是,吸烟可以继续吸烟、酗酒的可以继续酗酒、自私的可能继续自私、仇恨的可以继续仇恨、嫉妒的可以继续嫉妒、悖逆的可以继续悖逆、杀人的可以继续杀人、淫乱的可以继续淫乱、说谎的可以继续说谎、偷盗的可以继续偷盗、贪婪的可以继续贪婪……信了耶稣,你根本就不需要再遵守诫命了!
他们还说:耶稣的宝血已经洗净了你的一切罪,他已经替你遵守了全部律法。
这话是什么意思?就是说,你就算犯罪,也不会被追责,也不会失去永生。
恕我直言,这无异于在纵容罪恶。
打个比方。假如一个在家中酗酒、打老婆的男人,某日去了教会。
牧师在证道结束后,对这人说:“弟兄啊,你是个罪人,你愿意信耶稣吗?如果你信耶稣,他的宝血就会洗净你的一切罪!”
这人听了非常高兴,便问:“那么牧师,耶稣要我做什么?”
牧手摆了摆手,说道:“弟兄啊,你有所不知,虽然你是一个罪迹斑斑的罪人,但耶稣已经替你遵守了全部律法。信他的人,就不在律法以下了,你根本不需要去遵守律法。并且,他在十字架上已经将律法废除了!”
这弟兄困惑不解,心想:“我虽是个粗人,但也是不傻,怎么可能有这等法官?为了救犯人,竟然把律法给废除了。莫非是,人若信了耶稣,便可以无法无天?”
他正要开口继续问,牧师又说:“弟兄啊,平平安安地回去吧!有时间常来聚会,上帝赐福你和你家人!”
弟兄兴高采烈地回到家中,妻子问:“牧师今天讲什么了?”
“牧师说我是个罪人!”弟兄答道。
“对啊,你就是个罪人!”妻子听后略有欣慰,觉得丈夫去对了地方。
“然后呢?”妻子又问。
“基督的宝血已经洗净了我的一切罪,而还替我遵守了全部律法,信他的人就不在律法以下了,耶稣已经将律法废除了!”男人努力复述着牧师的话。
“什么意思?”妻子疑惑地问。
“就是说,我信了耶稣,就不需要遵守律法了,犯罪也不会被定罪了,基督替我做了一切!”男人答道。
“天哪,那是什么鬼地方?你再也不要去了!以前,你喝酒打人还会自责。现在可好,随便犯,不被定罪了,连自责都不需要了!”
虽说这话有些偏颇,但它却反应了假福音的“可耻”与“无能”。
很多人在讲论福音时,只是一味儿地强调其赦罪的恩典,却只字不提它使人得胜罪恶、过圣洁的生活大能。这也正是今日的教会无法征服罪恶世界的根本原因——她已经抛弃了胜过世界的大能。
论到人类的救主,马太福音1:21节说,“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,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。”这里说,耶稣是要将人从罪中“救出来”,而非在罪中得救。
耶稣曾对行淫被捉的妇人说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!从此不要再犯罪了。”(约8:11)
他并没有说:“去吧,我将律法废除了,继续犯罪也没关系。”
而且,这个女人也没有说:“主啊,不行,我根本做不到,我还得继续犯罪!”
因为她知道,当主吩咐她从此不要再犯罪时,那意味着,倘若她愿意,主必赐给她这样的能力。
福音,作为上帝的大能,它的本质是什么呢?就是基督在“真正信他”的人里面活着。
保罗说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”(加2:20)
约翰一书3:6节说:“凡住在他里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”(约壹3:6)
你无法想像,基督在一个人里面活着,这个却还在继续犯罪。如果他继续犯罪,只有两种可能:要么,他在说谎或自欺,基督并不在他里面;要么,就是基督在犯罪。
真正的福音,并非只是赐给人“一套行为准则”,真正的福音,还必须提供“做到这一切的能力”。这正是真假福音的试金石。
如果你是一个真诚的基督徒,而你在教会中所听的道,却没能使你胜过罪,甚至你都还不知道该如何胜过罪。那么可以肯定,你听到的是“可耻”的福音,是假福音。
基督教和佛教、道教、伊斯兰教、以及哲学和国学的本质区别是什么?其他这一切,都只是教导人们应当怎么做,却不提供任何外援性的能力。
所以,如果某个信仰只是教导人“应当如何做人”,那根本就谈不上是真宗教,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文化,一种理想——那只是乌托邦、理想国、黄粱一梦。
记得儿子小时候,幼儿园教国学的老师给他们讲了一段《弟子规》中的内容:“亲有疾、药先尝、昼夜侍、不离床”。后来有一天,我的妻子感冒了,躺在床上,儿子却在大厅里玩小汽车。
于是我对儿子说:“儿子,你的老师不是教导说,亲人有病时,要一直在床边照料陪伴吗?”
儿子挠挠小脑袋说:“爸爸,我知道应当陪在妈妈身边,可是我做不到啊,我满脑子都是小汽车。”
孩子是这样,难道大人不也是这样吗?
世人哪个不晓得“知足长乐”,可是他们做到了吗?那些贪官在面对镜头痛哭流涕地忏悔时,有人说他们是装的,但不全是。其中一些人在作官之初,是真心立志要两袖清风为民谋福的,怎奈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更何况,我们还都从始祖那里承袭了一堕落的本性。
所以,我特别讨厌说教。倘若我的信仰、我所信的宗教、我所听的道,它只教导我应当做什么,却不为我提供做到的能力,那么在我看来,这样的宗教不信倒好。不信,我开心,信了,我知道该怎么做,却做不出来,我更加痛苦。
因此我说,并非劝人向善的宗教就值得你去信。除非他提供了一种能力,使他所教导的一切,能够在信的人身上活出来。
否则,纵然你的梦想是作圣洁的天使,可是你的行为却如同魔鬼,那么没有人会承认你是天使,人们只会说:这是个魔鬼,他所信的是魔鬼的宗教。
朋友们,世人最大的痛苦,并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事而遭受刑罚——那是天经地义。世人最大的痛苦——是“知道该怎么做,却做不出来!”的那份无奈与煎熬!
你知道要温柔,却和妻子吵架;你知道要孝敬父母,却和兄弟姐妹攀比;你知道要知足感恩,却是满有贪心和嫉妒;你知道要注重健康;却是管不住嘴、迈不开腿……
也许一个人可以因为教育、文化、环境而塑造出敬虔而高贵的外表,但却丝毫不能造就一颗圣洁的心!
那么,真正的福音是什么呢?福音的大能何在呢?
福音的大能在于:基督耶稣借着十字架上伟大的牺牲,向世人显明了上帝的爱,从而夺回了罪人的心,使之厌恶罪恶,甘愿向圣灵交出生命的主权,并立志顺从主。
从而圣灵便在其生命中执掌王权,使之活出圣洁。
某种意义上说,福音的大能不在于上帝的能力有多大,而在于他的牺牲有多大,他的爱大多深。因为人若非看到他的爱,若非被他的爱所吸引,从而甘愿降服,并决志离弃一切导致耶稣被钉十字架的罪,那么,纵然圣灵有再造宇宙的大能,也无法强迫人离罪、行善、成圣。
保罗曾劝勉一切跟从基督的人说:“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、不法作奴仆,以至于不法;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以至于成圣。”(罗6:19)
我们为什么要将肢体献给基督、献给义、作义的奴仆呢?是被迫的吗?不!那是因为,“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”(罗5:8)
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这大能的本质,是一种牺牲之爱的吸引和圣灵奇妙的更新,它不但能征服人心,也能使我活出圣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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