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"行不义"却“持守真理”的人!(罗1.18-2.16)

慕义生3个月前 (12-26)6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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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原来,上帝的忿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。”(罗1:18)

罗马书的1:18节,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过渡节。在第16-17节,保罗讲到福音是上帝的大能,会叫一切相信的人,因着信而活出上帝的义来,并且因此得胜。

之后,在第18节,保罗话锋一转,发出警告说,拒绝这福音的人,将遭受上帝的忿怒。那么,什么人会遭受上帝的忿怒呢?保罗分了两部分来讲。

第一部分,是罗马书的1:19-2:16节,讲的是在“没有机会听到福音”的人中,什么人会遭受上帝的忿怒。

第二部分,是罗马书的2:17-3:8节,讲的是在“有机会听到福音”的人中,什么人会遭受上帝的忿怒。

下面,我们先来讲第一部分,就是,在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当中,什么会遭受上帝的忿怒。

仔细阅读罗马书的1:19-2:16节,你会发现,这一大段经文,其实只是在讲一件事。就是在没有听过福音、不知道上帝之名的人中间,上帝会刑罚什么人。

在进一步分析之前,我们先来看一看上帝忿怒是指什么。启示录14:9-11节说:

又有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,大声说:‘若有人拜兽和兽像,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,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,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。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,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。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,直到永永远远。那些拜兽和兽像,受它名之印记的,昼夜不得安宁。’

上帝“纯一不杂”的忿怒,就是没有一丝一毫怜悯的刑罚——也就是恶人最终将被投入烧着的硫磺火湖之中。启示录20:14节说:“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”(启20:14)即对恶人的最终毁灭。

虽然这是一个警告叫人不要拜兽和兽像,不要受兽的印记。但这一刑罚却不是只针对拜兽之人的。

硫磺火湖,是一切恶人最终受刑罚、遭毁灭的地方,也称为地狱之火,在那里不再有丝毫的怜悯,上帝要“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。”(启22:12)这意味着,在硫磺火湖中,灭亡者被焚烧时间的长短,是由这个人今生的行为决定的。

所以有人说,在硫磺火湖中,纵然烧到只剩下一个指甲,也能感受到痛苦!那是一个毁身灭命的恐怖时刻,是上帝纯一不杂的忿怒临到恶人的时刻。

那么,问题来了,什么人会遭受这样的刑罚呢?

这个问题的答案,牵涉到上帝是否真的“公义”。因为历代以来,一直有人抱怨上帝不公义,不刑罚恶人,反倒是好人受欺压,多经患难。然而,在最终毁灭的时刻,上帝的公义将彻底彰显,一切生灵都将心服口服。

最终,上帝会将他那纯一不杂的忿怒,发向什么人呢?

罗马书1:18节便是最直接的答案:“原来,上帝的忿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。”(罗1:18)

在这里,有一个词语的翻译,非常值得商榷,就是“阻挡”这个词。

查考圣经原文,这个词的希腊文“katechō”是由两部分组成:“kata”和“echō”。“kata”意思是“向下、压制、反对”,而“echō”的意思是“持有、拥有、握住”。所以,二者组合起来,最基本的意思就是:“向下持有”、“牢牢抓住”、“不让其发展”。

这个词在圣经中总共出现了18次,有15次被翻译为“持守”。

路加福音8:15节:“持守在诚实、善良的心里。”(路8:15)希伯来书10:23节:“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。”哥林多前书11:2节说:“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。”这里的“持守”与“坚守”和罗马书1:18节的“阻挡”在原文中是同一个词。

当然,这个词有阻碍的意思。那么,这个词到底应当如何翻译呢?我认为,它应当被翻译为“持守”。你可能会感到惊讶,下面我来说明理由。

先看来看这节经文的整句,如果将阻挡改为持守,就是这样:“原来,上帝的忿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持守真理的人。

如果翻译成阻挡,就很容易被理解为,他们阻挡了真理的传播。但根据下文,保罗说的完全不是这个意思。保罗是说:那些受了启示、知道真理、却仍行不义的人,将遭受上帝的忿怒与刑罚。

这里的“持守”是指“向下持守”,也就是徒具真理,却不让真理改变其生命。如果您对这样的解释有疑问,只要看一看接下来的经文,就会疑惑全无。

那么,上帝会向什么人发忿怒?是向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呢?还是那些持有真理却行不义的人呢?

让我们用一节经文来作答。

在约翰福音9:41节,耶稣对法利赛人说:“你们若瞎了眼,就没有罪了;但如今你们说‘我们能看见’,所以你们的罪还在。”(约9:41)

法利赛人是因为没有真理而被定罪,还是因为他们持有真理却不行真理而被定罪?这世间,还有比法利赛人更了解圣经的人吗?他们甚至能将圣经倒着背下来,但他们的行为,却与他们所知道的真理相悖。

所以论到法利赛人,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3:3节又说:“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;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,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。”(太23:3)

法利赛人没有真理吗?他们拥有真理。正因此,耶稣才说:凡他们教导你们的,你们都要“谨守遵行”,因为那是真理,但是呢?他们这些人,却是能说不能行。

古以色列人如此,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也如此,今日教会中的绝大多数人,不也是如此吗?甚至,我们自己不也是如此吗?

所以,如果我们再不悔改、再不离罪,再不“要结出果子来,与悔改的心相称。”(路3:8)那么,我们的结局就是灭亡。“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,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,丢在火里。”(路3:9)

在上帝眼中,最可憎的人,就是那些“行不义”却又“持守真理”的人。

他们拥有真理,但是他们却拒绝圣灵藉着这些真理,给他们发出的呼吁和指引。他们不肯顺从经上的话,不肯顺从真理圣灵对他们的良心,所反复发出的呼声。他们明明知道应当怎样行,但是他们却不肯那样行。这在上帝看来,是极其可憎的。

在马太福音23:27节,主耶稣对这样的人说:“你们这假冒为善的……有祸了!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,外面好看,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。”(太23:27)这话不只是说给法利赛人的,也是说给一切行不义却持有真理的人。

为什么“外面好看”,因为外面拥有真理啊,有假冒的敬虔啊!

但里面呢?却死死地怀抱着如同“死人骨头”一般的污秽和罪恶。

所以,保罗在罗马书1:16-17节,对上帝的福音作了进一步的概括阐述之后。话锋一转,便开始指明,到底什么人,会落在上帝纯一不杂的忿怒之下——就是那些“不虔不义”同时却“持守真理”的人。

这等人,既包括认识上帝的基督徒人,也包括还不认识上帝的世人。而接下来的罗马书1:19-2:16节,讲的是在那些“没有机会听到福音”的世人当中,什么人会灭亡——就是那些有真理却行不义的人。

你可能会感到困惑:世人既然没听过福音,又怎么能因为“持守着真理”却又“行不义”,而遭受上帝的忿怒呢?

对于这个疑问,罗马书1:19-21节给出了明确的解释。

这里说:“上帝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显明在人心里,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。自从造天地以来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因为,他们虽然知道上帝,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,也不感谢他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,无知的心就昏暗了。”(罗1:21)

世人虽然不知道上帝的名字。但是,上帝已经藉着他所创造的万物,以及圣灵的工作,向他们的良心启示了真理。使他们完全可能确信,天地万物有一位“创造主”,人应当敬畏他。

还记得,我在很小的时候,爷爷就告诉我,说孩子啊,你长大,一定不要做“伤天害理”的事。

我的爷爷并不认识上帝,那么他对“天”和“理”认识,又是从哪里来的?是上帝藉着圣灵“显明在人心里”的。(罗1:19)

所以,圣经说:“他们虽然知道上帝,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,也不感谢他。”(罗1:21)

也许有些人会不承认,但保罗说,他们是“知道上帝”的。这句话的意思是,世人虽然可能不知道耶和华这个名字,不知道天地的主宰——上天——是谁,但是他们的良心和理智,早已经受教,要“敬天爱人”,要顺从良心行事。

最后,在这一大段的经文的末了,圣经说:

 “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灭亡……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,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,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,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。”(罗2:12-15)

这节经文中的“是非之心”,指的就是人的“良心”。

也就是说,那些“没有律法的外邦人”——没听过福音的人——他们“若顺着本性”——这里的本性指的是人心中残存的善,即人的良心——行符合上帝律法精神的事,那么也会得蒙上帝的悦纳。

经常有人对我说:“基督教才传入中国几年啊?那些没机会听到福音的人,都要被扔进硫磺火湖?这样的上帝公平吗?”

现在我们知道,对于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,上帝并不会按照十诫律法来审判他们。只有那些知道律法,却不行律法的基督徒,才会被上帝的律法审判。

而那些没听过福音、不知道律法的人。上帝会按照他们的良心,来审判他们。

虽然他们没有听过福音,但是在他们的心中,依然有善恶的争战,“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,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。”也就是说,在他们的内心之中,也有圣灵藉良心发出的指示和声音,所以,在他们的生命中,也会有“肉体”和“圣灵”争战。

如果他们愿意顺从圣灵藉他们的良心,对他们发出的指引。圣灵就会帮助他们行善,像帮助我们一样。从而使他们行出上帝所悦纳的事。

对于这一点,罗马书2:12节说得非常清楚:“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灭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审判。”(罗2:12)

没有机会听到福音明白律法的人,按良心的启示受审判;听到福音明白律法的人,按律法的启示受审判。这就是上帝的公义。且是绝对的公义。

接下来,是上帝对世人当中灭亡之人的责备。

第21节说:“他们虽然知道上帝,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,也不感谢他。

上帝是公义的,世间没有任何人的良心,不曾受过上天的启示。他们虽然知道有“上天”,却不承认是“上天”在荣耀他、眷顾他,也不感谢“上天”。这样,他们的心中就会因为拒绝真光,而变得无知、虚妄。

第23节说:“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,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、走兽、昆虫的样式。

一个真正敬天的人,是不会拜偶像的。

比如,佛教徒并不是敬天之人,他们明明知道佛祖并不是创造主,佛祖的居所,也并不在天上,但他们却敬拜那泥塑雕像。

中国人是知道“老天爷”的。但你见过哪个庙里,供有“老天爷”的像?并没有,为什么?因为如果人真的敬天,就不可能造偶像,他们知道,“老天爷”和“偶像”根本不是一回事。所以,中国人有祭天之事,却无“天老爷”神像。

正因此,那些以各种“偶像”来代替“上天”的人,才会被定罪。

接着,在24-28节,圣经一连用了三个“任凭”,来表达上帝将弃绝那些明明良心受了启示,却予以拒绝的人。正如上帝同样会弃绝明白真理、却一再拒绝圣灵的人一样。

所以,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,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。”(罗1:24)

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”(罗1:26)

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,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;”(罗1:28)

第28节说,他们是“故意不认识上帝”,而不是没有机会认识上帝,这里的上帝,指的是广义上的上帝,即人们认识中的“老天父”,宇宙的“创造主”。

这些人的良心,已经一次次蒙受了圣灵的启示,圣灵对他们的良心和理智,屡次发出强烈呼吁。就如同今天,圣灵对我们的良心不断地发出呼吁一样。

但是他们拒绝了这种声音,最终达到了“亵渎圣灵”的地步;如同基督徒一再地拒绝圣灵,最终达到“亵渎圣灵”的地步一样。

这些人明白是非对错,但是他们不肯顺服,反复抗拒,直到最终,圣灵离开、良心的声音止息,上帝便任凭他们。

那么这时,他们会堕落到何等地步呢?就是“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”,包括“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”,即同性恋。第27节,“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……”(罗1:27)

接着,第29-32节,上帝这等人所行的不合理的事,列了一个清单。当然,他们的罪包括但不仅限于此:即“各样不义、邪恶、贪婪、恶毒、嫉妒、凶杀、争竞、诡诈、毒恨、谗毁、背后说人的、怨恨上帝、侮慢人、狂傲、自夸、捏造恶事、违背父母、无知、背约、无亲情、不怜悯人。”(罗1:31)

有没有发现,这个清单和加拉太书5:19-20节中的内容十分相似?而加拉太书中的那段话,是写给基督徒的。

可见,外邦人虽然没有听到福音,但是圣灵早已经将人所当行的“合理的事”与“不合理的事”在人的良心中显明了。正因此,这等人若执意去行不合理的事,就会和悖逆的基督徒一同灭亡。

在第32节,上帝又提到了这等人的另一项罪名:“他们不但自己去行,还喜欢别人去行。”(罗1:32)

事实上,这样的事,在教会中也一样存在。许多人传讲假福音,明明良心责任他们,可他们不但自己不顺从上帝的律法,还教导别人也不要去顺从律法。这等人,必遭上帝公义的审判与纯一不杂的忿怒。

然后,在罗马书的2:1-6节,我们发现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。什么事呢?我们发现,上帝像斥责基督徒一样,斥责外邦人。因为他们同样是“自以为义、假冒为善”,如同许多基督徒一样。

先来看2:1节:“你这论断人的,无论你是谁,也无可推诿。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,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。因你这论断人的,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。”(罗2:1)

作为参考,我们可以看一看上帝认识上帝之人的责备。罗马书2:21-23节说:

你既是教导别人,还不教导自己吗?你讲说人不可偷窃,自己还偷窃吗?……你指着律法夸口,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吗?”(罗2:21-23)这是对犹太人的责备。

有没有发现,二者竟然是惊人的一致?

原来,在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当中,也有“自以为义、假冒为善” 的人。

他们披着正直人的外衣,一边责备那些公然行恶的人,一边自己却和那些人行的一样。这就是世人口中“白日是教授、夜晚是禽兽”的人。

继续看2:2-3节:“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,上帝必照真理审判他。你这人哪,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,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,你以为能逃脱上帝的审判吗?”(2:2-3)

教会中有假冒为善的人,世人当中也有这样的人,他们都会受到上帝的公义审判。

继续看4-6节:“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、宽容、忍耐,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?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,为自己积蓄忿怒,以致上帝震怒,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。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

上帝对外邦人有“恩慈”吗?当然有,他们在没有听到福音的情况下,也能悔改吗?当然能!因为他们有受圣灵启示的是非之心,即他们的良心。他们的良心会告诉他们:你这样做是不对的,老天爷放过一次,两次,三次,但最终,恶有恶报,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。所以,他们若愿意,是可以回头的。

当然,上帝的话语绝不只是责备,任何时候,他的话语中都不乏恩典和应许。

所以,在2:8节,我们读到:“凡恒心行善,寻求荣耀、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,就以永生报应他们;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,反顺从不义的,就以忿怒、恼恨报应他们。”(罗2:8)

这体现了上帝对所有人,都是“按行为受审判,按行为得奖赏”。因为好树结好果子。

所以,在2:11节,保罗说:那些没有听到福音的人,若灭亡了,他们怨屈吗?一点不怨屈。因为上帝已经藉着他们的良心,向他们启示了真理。并且他们若愿意顺从,圣灵也会赐给他们行善的力量。

因此,他“将患难、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……却将荣耀、尊贵、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……”(罗2:9-10)

这有什么不妥吗?绝不无妥。“因为上帝不偏待人。”(罗2:11)

最后,在2:16节,保罗说:最终,当上帝审判“人隐秘事”的时候,没有人会不承认上帝是公义的。因为上帝已经将“真理和福音”以不同的形式,赐给了全天下历世历代、万邦万国的人。

最终,保罗说,上帝会“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”(罗2:16)审判全人类的。

切记,没有什么事,在上帝面前是“隐藏的”。在人那里,会有隐秘的事,但在上帝那里:“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。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,都是赤露敞开的。”(来4:13)

所以,朋友们,不要以为我们知道真理,就必得救。我们必须顺从圣灵,结出义的果子,与悔改的心相称。“要行道,不要单单听道,自己欺哄自己。”(雅1:22)

我们务要牢记:“在上帝面前,不是听律法的为义,乃是行律法的称义。”(罗2:13)这里的“称义”不是在讲因信称义,而是在讲,人要顺从圣灵,结出义的果子,被宣布为“圣徒所行的义。

最后,让我们以彼得的话共勉:“亲爱的弟兄啊,你们既盼望这些事,就当殷勤,使自己没有玷污,无可指摘,安然见主。”(彼后3: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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